□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 叶云轩
株洲日报讯 我省近日出台《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申请者有哪些需要注意?工作人员准备如何?日前,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带着“答案”,走进全市各社区,对社区专干开展政策培训。
罗金泉是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的一名专干,负责创业政策咨询已有好几年,从她手里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已有20多笔。“很多贷过款的创业者,因为想扩大规模或周转资金等问题,总是希望能继续申请贷款。”罗金泉说,根据以前的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只能一人贷一次,但是此次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只要之前的贷款还清了,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再次申请贷款。
“此次新的实施办法出台,最大的变化就是扩大了贷款申请对象的范围,由之前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4类人群,扩大到9类。”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而且,高校毕业生范围由以前近两年内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扩宽至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
据了解,个人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组织起来就业人数,每人最高10万元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凡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向所在社区、各人社部门,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3家合作银行咨询,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