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 电子商务法律仍存空白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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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判断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可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主要特征: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直接或间接从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表示,有别于传统线下传销组织,网络传销之所以难以判定,原因在于他们往往会提供实质性的产品或服务。在他看来,云集此前的扩张策略可能触犯了相关法律条例,但平台本身是有增值商品进行销售。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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