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查处通报一起村级拉票贿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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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记者 徐菲菲

    株洲日报讯 2月28日,市纪委在全市通报了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拉票贿选案。

    2月25日,市纪委收到“关于反映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何卫兵拉票贿选问题的举报”后,立即交办给株洲县纪委,要求对该问题迅速核实、严查快办。株洲县纪委于25日至27日,查实了何卫兵、姚翠英拉票贿选的违纪事实。

    经调查了解,2月上旬,湾塘村党员何卫兵在村支委换届之际,采取委托他人、本人上门拜访、发微信等方式为自己拉票,损害了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株洲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卫兵、姚翠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陈发林进行诫勉谈话;对渌口镇党委书记、镇长、副书记、组织委员和湾塘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渌口镇湾塘村拉票贿选案发生在全市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启动阶段,是一起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确保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究问责,以铁的决心、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作风,确保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要强化纪律教育,旗帜鲜明地教育引导候选人和广大党员群众增强党性观念、法纪意识,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建立举报平台、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和现场督导组等方式,加强全方位监督。要强化查处问责,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始终保持对换届不正之风“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因履责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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