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0 10:16:38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期,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制度的通知》(湘人社函〔2026〕34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费补助金制度。
按照政策规定,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且死亡当年属于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身份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00元。
政策出台后,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等部门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与业务经办培训,明确申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要求与审核标准,确保基层经办人员准确掌握政策细节。同时,依托省厅数据比对结果,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公告栏政策张贴、上门入户讲解、微信群公告等多种方式,将丧葬补助金申领政策精准推送到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家庭,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8月底,我区已为88名特殊困难群体参保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发放了丧葬费补助金,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精准兜牢特殊困难群体民生底线,增强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与保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