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炎陵县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制度,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将社会保障延伸到困难群众身后保障环节。
根据政策,在炎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或已按月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且死亡当年属于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身份的,可按政策申领一次性1200元丧葬补助金。为简化办事环节,炎陵县建立人社、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开展身份比对核验,减少群众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群众只需在参保人身故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或乡镇民生事务办公室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