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确保我市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合法有效,市司法局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倒查考核机制,通过查阅市直单位发文登记本、查阅网络信息等途径,不定期进行甄别筛查,并建立了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出具《整改意见书》。
4月底,规范性文件管理科通过浏览部分市直单位门户网站,关注微信工作群信息等途径发现四家市直单位存在未经“三统一”程序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的现象。市司法局立即向四家市直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立即停止执行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并自行纠正,并于收到意见书之日起20日内书面向我局报告纠正结果。同时,要求各单位对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程序违法和内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出处理,并将清理和处理结果报送我局。
四家单位对《整改意见书》高度重视,均派人来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沟通汇报情况。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近五年发文记录本,逐一指导。随后,各单位立即停止执行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对近五年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将持续跟踪管理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株洲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