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6 11:26:32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株洲市城管局关于《天元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复函(株城函〔2018〕9号)文件的要求,各镇(街道)已成立城管中队,为进一步厘清城管部门与镇(街道)职责,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职责分工
镇(街道)城管中队实行“双重管理”。城管中队日常管理由各镇(街道)负责;区城管大队代表区城管委、城管局对镇(街道)中队城管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规范、考核和监督。
二、具体职责划分
(一)区城管大队职责
区城管大队负责管理城管直属中队,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渣土管理、市政绿化、住建领域移交的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跨镇(街道)的执法工作;负责各城管中队的业务指导、法制把关、执法保障以及规范化管理和考评等工作。
(二)镇(街道)城管中队职责
镇(街道)城管中队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容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和考评、城管执法装备的管理等工作,并积极完成镇(街道)交办的临时性重大突击任务。
(三)管理模式
1.镇(街道)城管中队所属队员的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由各镇(街道)根据考评结果造册,经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区城管大队按册发放。
2.镇(街道)城管中队所属队员的工资待遇,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其固定性待遇(工资、绩效、餐补)由城管大队统一发放,其他与工作成效相关的待遇(城管考评奖、加班费),由各镇(街道)参照《天元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城管大队、治违大队非在编人员加班补助的规定》造册据实发放。
3.城管整治经费由镇(街道)上报到区城管局审核后提交财政年度预算,资金拨付统一由区城管局拿出具体方案,区财政直接拨付至各镇(街道),费用按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和使用。
4.镇(街道)负责城管中队办公场所、办公费用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城管装备由区城管大队统一配备。
5、全区性重大执法行动和其他应急保障任务,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统一调派。
6.镇(街道)城管中队的党组织由镇(街道)党(工)委管理;中队人事调整和人员额度配备,由区城管大队商各镇(街道)后,报区城管委办公室确定。
7.城管中队劳务派遣人员的伙食补助参照区聘人员管理办法,由城管大队统一进行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城管队员在所驻镇(街道)食堂用餐的,按规定和标准交纳伙食费。
三、重新核算城市管理道路监察经费
城市管理道路监察经费原只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和广场,在城管体制改革后,管理和执法范围拓展至背街小巷、社区小区、乡镇集贸等区域,需要进行再测算,其增加部分由区城管委办公室与财政局进一步核算后再行确定。
该意见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天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