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6 14:58:56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天元区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实现“碧水蓝天”工作目标,根据城管委整治行动要求,由区建设局、环保分局和城管局三家联合进行专项整治,结合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 整治时间及工作步骤
2018年6月23日至开始。具体工作步骤是: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3日前,对区范围内的建设工地、“三通一平”施工工地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帐(包括工地位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现场图片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从6月23日开始,集中2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三)长效监管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城管、住建、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治内容与工作目标
(一)整治内容
1.建设工地未设围墙(挡)或围墙(挡)高度不合要求的;
2.建设工地未设洗车平台、出入口未硬化的;
3.建设工地内堆存的建筑垃圾、土方、渣土未按要求密闭化防尘覆盖的;
4.渣土运输未按规定道路行驶,沿路滴洒漏的;
5.施工过程中,未洒水压尘的。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所有工地达到“6个100%”要求,既施工工地围挡100%,路面硬化100%,洒水压尘100%,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湿法作业100%。
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整治主体部门及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区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分局为整治主体。职责分工为:
(一)区城管委。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考核督查工作。
(二)区建设局。联合市建设局质安处负责检查和督促建设部门审批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地扬尘治理。
(三)环保分局。负责所有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的日常执法。
(四)高科集团、天易集团。负责本单位及集团子(分)公司所属的建设工地按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五)区城管局。负责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即土方平整阶段)扬尘污染的日常监管;负责渣土运输施工中滴洒漏和道路扬尘污染的执法处罚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天元区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指挥部。
总指挥:区城管委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建南
副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 谢志毅
区住建局局长 刘卫军
区环保局局长 刘 辉
高科集团副总 何胜华
天易集团副总 龙学工
成员: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城管办主任、区建管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区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村镇建设开发建设公司、城管大队分管领导。
专项整治下设办公室和验收督查组,指挥部设在区城管局,由副局长刘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验收督查组由建设、环保、城管局三家单位联合组成,成员为:
建设局高 工:夏铁章
环保局副局长:李 明
城管局副局长:刘 伟
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万新亮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杰
城管局行政审批办主任:殷悦波
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所有人员
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的工作小组按职责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认识的重要性,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我区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明确成效。
(二)加强督查,强力推进。参与专项整治的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做到联合联动,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区城管委考核办将加强日常督查,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狠抓源头,强化标准。对已开工的工地按照标准进行边整边改边施工,在二十天内整改完毕,达到标准并经验收督查组书面确认后可以继续施工,凡不达标的一律停工整顿,新报建开工的工地一律严格按标准准备到位方可办理施工许可。
(三)完善资料,建立台帐。建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登记统计及报送制度,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注重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建好工作台帐,定期报送资料。工作资料实行“每日登记、每周汇总报送”,各单位工作资料每周向专项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区城管局行政审批办)报送一次。
天 元 区 城 乡 建 设 局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天元分局
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