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0 15:38:25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湖南省财政厅下发湘财预〔2018〕35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为更加规范预算各公开事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水平,解决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细化程度不高和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根据文件精神,天元区财政局为保障预算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报关,督促部门及时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天元区财政局对各单位提交的预算公开纸质版进行审核,做到表格和编制说明相对应,不漏项,按照区财政下的批复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各项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还要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等进行同口径对比并且分析增减原因,尤其是新增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和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要求单位上报,督促各部门落实项目绩效目标。
二是规范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根据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明确纳入公开范围,区财政局及时和各镇办传达文件要求,对于镇办具体实际公开事项进行讨论分析。
根据公开相关规定,为确保预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天元区各部门的部门预算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外,继续在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务公开”的财政资金中再集中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