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5 15:37:29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司法局召开《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文件精神专题学习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区司法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于8月24日召集全局干部,专题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文件精神。
会上,何局长强调,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他对全局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党员干部不准参与违背党的基本路线、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传播非法出版物等网络传播行为。三是党员干部不得参加反党组织、宗教活动、非法反动网站等网络组织。四是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行为。五是党员干部应当履行举报监督的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