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5 14:48:55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司法检察深入合作 促进社矫工作上新台阶
3月14日下午,天元区检察院马励副检察长一行会同天元区司法局深入乡镇司法所,对今年一季度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听、看、查、访、核、谈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
截至目前,全区纳入社区矫正人员216名。区检察院对乡镇司法所的名单逐一核对,详细查阅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档案及管理台账,重点检查了有无脱管、漏管、违反监管规定人员及重新犯罪等情况。马检察长对我局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天元区司法局及所属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教育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社区矫正刑事执法档案清晰明了,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的对接,保证工作衔接的连贯性。
从检查情况看,与去年相比,社区矫正工作明显规范,这得益于我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标准要求、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落实。天元区司法局多措并举,严管社矫人员,一是制定方案,全面排查,主动出击,年初召开了司法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对全区的216名社区服刑人员逐一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进行了38次排查,全面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社会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确保人员明、情况明、动态明。二是联网监控,点训监管,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中心联网监控平台,对全区3个街道、4个乡镇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天采取随机抽查一个镇或街道的2-3名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点训,开通监控,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全方位监控核实。三是突出重点,分类管理,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对点训迟到、未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单独约谈,把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人员列入严管对象,对符合收监条件的一律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确保社矫人员可管可控。
通过此次与检察院合作的专项检查,我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防脱漏管制度落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等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执法范围、执法方式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天元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