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25 15:22:12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局属各支部、局属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八条禁令”和市纪委反“四风”等作风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作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城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切实做到“八个不准”、“四个到位”。
(一)八个不准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离岗、脱岗、窜岗;严格执行外出报告请假制度;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经营性餐饮和休闲娱乐场所等。不准参与各种赌博活动,包括电游赌博、打牌赌钱等。
2、不准在工作日中餐和值班期间饮酒。
3、不准违规使用、停放公车(尤其是执法用车和作业车辆),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或者擅自将公务用车外借给他人使用。除正常执法执勤值班专用车辆外,公务用车节日期间一律入库封存。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5、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游山玩水、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6、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严禁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7、不准违反执法程序,滥用职权,越权执法,刁难侮辱执法和服务对象,损害城管队伍形象。
8、不准工作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
(二)四个到位
1、部署到位。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2、责任到位。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3、跟踪到位。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及时总结成绩,正视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4、落实到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有分析、有评估、有总结,从中发现亮点,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班子为成员的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二)强化部门责任。局属各二级机构一把手为本单位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对本部门的队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常抓不懈,并建立督查台账。
三、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反“八个不准”规定和“四个到位”落实不力的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一)对于一般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者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或者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和区纪委,并予以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于科级及以上干部违反规定的,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者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和区纪委,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对所分管工作领域有违反规定的情形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中共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