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内部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

时间:2015-09-25 15:17:36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作风建设和全区干部绩效管理考核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增强工作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提升全员业务素质和整体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

组  长:刘根平

副组长:王剑怀  杨  婷  谢南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和巡查日常工作,杨婷负责领导交办工作的销号核查,谢南柯负责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落实。

二、考核对象

城管局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二)领导交办工作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作风建设及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五、考核方式

(一)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以科室为单位,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对该科室人员作出评价。

(二)对局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本人进行自我评价,然后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该同志作出评价。

(三)建立工作巡查制度,由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及个人的工作和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

(四)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统分,所有加减分及奖励项目均需作出具体说明,并附相关依据,作风建设方面考核可直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

六、计分方式

(一)考核总分为100分。

(二)个人月度绩效成绩=个人绩效分数×100%×单位绩效分数

(三)个人月度绩效工资=单位绩效工资基数×个人月度绩效成绩×100%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个人月度绩效工资、评优评选挂钩,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考核结果,各考核对象的绩效工资由其所在部门财务根据考评结果兑现。个人罚款由所在单位财务室按月扣除,用于奖励给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个人奖励按季度兑现。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违纪违规受查处的;

2、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

3、可列入一票否决的其他事项。

(三)设立其他奖励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二)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作为本办法的考核依据即时生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绩效考核标准

     2、其他奖励项目及标准

3、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

4、班子成员月度绩效考核审批表

5、绩效考核自评表

                      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

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绩效考核标准

项  目(100分)

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加分标准

日常工作(50分)

爱岗敬业,立足本职,熟悉工作标准、业务和流程,依法依规履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全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不扣分。

业务不熟或不按流程办事的,扣3分/次。

未完成本职工作的扣5分/例。

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获得肯定并推广的,加2分/例。

领导交办和重点创新工作(30分)

市、区领导交办的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民生100工程等的重点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按进度实施、按期完成任务的,不扣分;

未按时汇报、反馈情况的扣3分/例;

未按要求完成的扣10分/例。

工作成效显著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的,加3分/例;

被区级及上主要领导批示或肯定的,加2分/例。

作风建设及内部管理制度(20分)

1、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对违反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的,扣5分,并由领导小组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违反的予以诫勉谈话,扣10分;第三次违反的直接上报区纪委,并扣除其本人当月绩效工资。

根据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两个责任”的要求,对其分管工作领域或责任科室人员有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扣5分/例。

因违法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被上级督办、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曝光的,扣20分/例。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按时参会,履行请销假手续,做好值班期间各项工作。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旷工(按半天记)每次扣5分;当月累计违反劳动纪律3次以上、累计旷工2次以上或旷工1天以上的,扣10分/次。会议迟到的,扣2分/次;缺席的,扣5分/次。

上班期间私自外出,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每次扣2分;一年中,事假(正常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10天,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天的,每超1天扣3分。婚丧嫁娶、生育及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值班期间脱岗的扣2分,空岗的扣5分;未按要求报送值班情况的扣3分;值班时有情况未及时向领导汇报,不按要求替班、换班,未及时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的,扣5分。

3、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爱护办公设备。

办公室内发现不清洁、不整齐的,相关人员每次扣1分。

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5分。

其  他

因工作严重失误、违反相关规定对工作或队伍形象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直接扣除其本人当月绩效工资。

为单位争得荣誉或个人获得荣誉的,加2分/例。

以上所有加分项目当月累计不超过10分,按季度兑现。


附件2:

其他奖励项目及标准

序号

奖励内容

奖励标准(元)

1

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获得肯定并推广的

300

2

工作成效显著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的,被区级及上主要领导批示或肯定的

500(省)

300(市)

200(区)

3

为单位争得荣誉或个人获得荣誉或名次的

4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被表彰、被群众报告感谢、被媒体报道的

5

预防和挽救事故有功,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

500

6

各级各类的正面宣传报道

按宣传专项办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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