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把“沉睡的钱”用起来

时间:2015-09-0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财政局     来源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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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  

    株洲日报讯(记者黄进 通讯员 龙志凌)<?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8月31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已于日前下发《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要把“沉睡的钱”用起来。

    《通知》要求,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支出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同时不需按原定用途使用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用途或收回。

    此外,各部门基本支出结余,除确因工作需要跨年支付外,将全额收回。项目支出结余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全额收回。被收回资金的项目,如果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重新申请。上述收回或调整的结余结转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优先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配套完善工资制度的资金缺口,再用于其他重点支出。

    “以前,市本级重大项目预算大多是一次性安排,但由于项目工期较长,易造成财政资金沉淀。”市财政局预算科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市还将试编2017年至2019年市本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滚动预算,在确定投资总规模基础上,分年度调剂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安排与工程进度相匹配。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防止相关部门在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我市将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我市三公经费有着严格的标准,报账程序明确,基本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且相关部门需在网上晒预决算,接受市民监督。”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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