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国税局通过各种手段,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自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来,县国税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的所得税企业共有468 户次,减免税额 134.66万元;增值税企业5724户次,减免税额27.38万元。
一是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工具,在攸县电视台进行小字幕条幅宣传;及时在攸县公众信息网更新、通报相关内容;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上滚动显示宣传优惠政策条款。
二是做好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辅导。针对以2013年汇算清缴已享受小薇企业税收优惠的99户纳税人,以及新增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分别进行上门辅导98户次、电话辅导148户次。
三是帮助企业健全财务核算。针对管辖企业大多数投资小、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够健全,企业又长亏不到的情况,对36户财务核算不够健全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其中有27户为定额征收企业,对7户原定税额大的企业,按照优惠政策规定重新计算定税,减免所得税32000元。
四是强化监控确保申报优惠数据准确。对申报实行“申报审核、监控审核、审核修改”, 共修改申报的“疑点和错误”42笔。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国税局 罗慧慧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