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根据县委安排部署,4月10日至15日,县纪委派出2个督查组,通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达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深入全县15个乡镇和27家县直单位查资料、听汇报、访作风,全面开展专项督查。
"针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提出了意见建议,这既是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指导,也是对我们落实好两个责任的一次有力推动,乡党委和纪委将立即整改,抓好抓实。"船形乡党委书记谭德斌如是说。与以往相比,我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过问勤了,指导多了,要求也更高了。
通过督查发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农业局、龙溪乡、三河镇、中村乡、沔渡镇、水口镇等单位党委(党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方案、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承担第一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从重从快处置了一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同时也发现部分党组织在工作落实上存在进度较慢、廉政责任划分不明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硬,少数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不齐、监督职能弱化和部分即将开展机构改革单位在工作状态、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一一进行了督促指导,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下一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担当、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体系,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至终端。进一步抓好典型案例剖析,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深化细化落实举措,切实制定有效管用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突出主业主责,协助和监督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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