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陈年积案

时间:2015-03-25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15年3月11日,“2011.1.10”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炎陵县落网,随后被押解回到攸县,至此,这起历时四年的陈年积案,宣告成功破获。

  2011年01月10日晚20时20分许, 106国道攸县网岭镇镇区黄丰桥林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名步行横过马路的学生占某某(14岁)当场死亡,嫌疑人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迅速派责任中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勘察取证。据目击者(死者同学)描述:当时他们上完晚自习后,几个好朋友结伴步行回家,当横过马路时,占某某突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车从后面撞倒在地,而小车随即稍稍减了一点速,靠边停了几秒钟后,又呼的一加油迅速往前开走了。当时正是阴雨绵绵的天气,又值夜间视线不良,只看清是一辆红色带黑色条纹的小车,车型比较矮小,该车已往南向县城方向逃逸。

  案件情况上报后,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启动侦破逃逸交通事故查缉预案,调配事故处理股、案发地周边中队精干警力上案。时任副大队长易前进带领事故股民警刘平等人赶赴现场主持侦查工作。专案组冷静客观分析了案发情况和破案的有利和不利条件,决定兵分两路开展侦查工作:一路民警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另一路则调取视频监控、对周边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由于当晚阴雨绵绵视线模糊,目击者未曾看清楚车牌号,这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处。但专案组毫不气馁,发动其他中队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车辆特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走访调查。

  在调查中,据五中队一民警反映,以前在网岭镇进行路检时,曾有一辆相同特征的车辆冲关拒绝检查。专案组当即调出以前视频监控,查出确有相同特征车辆,号牌为浙DCT391。经查,车主为居住在网岭水泥厂家属区的黄某。易前进副大队长当即指示派人到黄某家进行守候、调查。而此时黄某已不知去向,只有生病的老母亲孤身一人在家。据周边领居反映此车确实为黄某所有,事发前长期在网岭镇活动,但近几日人与车均不知去向。经民警连续几天守候观察,根据种种迹象表明,初步锁定黄某为此案肇事嫌疑人。

  经查,黄某生于1979年2月16日,居住在网岭水泥厂家属区,案发前不久,其父因驾车不慎驶入水库溺水身亡,其妻怀孕但胎死腹中,两夫妻关系长期不和,其妻已搬回娘家,其母受多重打击,孤身卧病在床。见黄某家如此惨状,易前进副大队长召集黄母及其亲属好言相劝,希望他们能及时联系黄某,争取早日解决此事能回家照料生病的老母亲。随即在黄某家周围安排了布控,并要求所属中队民警隔三岔五到黄某家附近蹲点、守候了解情况。

  2011年6月份,守候近半年后,专案组安排的特勤力量终于获取了黄某部分作案线索,掌握了黄某涉案的证据,至此,大队正式认定黄某为此案肇事嫌疑人,正式立案,并将黄某批准刑事拘留,列为网上逃犯。

  四年时间,世事变幻,人或事足可以发生诸多变化。当时负责此案的副大队长易前进已提任大队政委,2013年8月份大队成立大事故股,此案已转移到大事故股,分管领导为副大队长刘万生。在这四年里,所属中队民警人员来来去去也换了几批,但对黄某一案的追捕工作从没停止过。每逢年过节或周末假日,接手的负责人都会派民警到黄某家附近蹲点守候了解情况。其母已变得癫癫痴痴,在亲友的接济下艰难度日。在此期间,时有信息表示黄某曾在江西、广东、浙江及本省多个地区活动,大队先后与当地公安机关发协助函协查,终因黄某从未使用身份证,频繁流动,无确切活动信息而寻找未果。大队也曾多次派人与其亲友沟通,阐明利害关系,劝其投案自首,但其亲友均表示不知他具体地址,也曾多次告之其母亲的情况,劝其自首,但黄某均不予理会,最后两年,更是与其亲友再无联系,音讯全无。

  时间推至2015年3月11日,黄某在炎陵县公安局组织的清查行动中落网,被押解回攸县。在审讯过程中,发现此黄某就是被列为网上逃犯的“2011.1.10”交通肇事者。面对铁证,黄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历经四年的东躲西藏,终逃不过恢恢法网,至此,“2011.1.10”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成功告破。

  据黄某交待,当年事发时,他正遭家庭巨变,父亲身亡,孩子胎死腹中,心神恍惚,来到网岭镇时,又值阴雨天气,夜间视线不良,车速过快,一时不察撞倒了正横过马路的学生占某。当时,他靠边停了一下车,摇下了玻璃,听到后面很多人在大喊“撞人了”,心里感觉特别害怕,下意识的就开车往前走了。到了前面三十几米处氨基酸厂房附近停留了一会,几经思想斗争,想着生病的母亲无人照料,终存侥幸心理选择驱车逃离。他把车从小路穿插绕过现场返回,往北开到离现场约有四五十公里外的高枧山关某山上一户久已废弃的熟人老家,下山后租了一辆摩托车回到皇图岭镇后,家也没回便坐上了通往广东的大客车,就此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但逃亡的尽头依然是一张法网在等着他。

  目前,肇事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有序办理中。


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陈年积案
肇事车辆现状

  编外话:在这四年里,黄某说他从不敢使用身份证,捏造了假身份,辗转湖南、广东、浙江、江西等省份,每天都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在朋友处得知自己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后,更因承受不住心里的恐惧,沾染上了毒品,借此麻醉自己来消除内心的惶恐。在毒品的危害下,黄某早已迷失了本性,彻底忘记了当初想照料母亲的初衷,或者,当初说是为了照料母亲而选择逃走根本就是一个拙劣的借口,无担当无责任无道德,想享受自在逍遥就是他潜逃的最大根源。而偏偏事与愿违,当每天都在惶惑、担心中生活时,所有的自在逍遥都是一场空。所有的借口都不能成为肇事逃逸的理由,肇事本为无意识行为,但逃逸则是有意识的违法行为,敢挑战法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交警大队 吴晓艳
   编:游宇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