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畅谈依法治国】“反腐败国家立法”彰显了一种决心和力度

时间:2014-11-06 00:00:00    来源: 湖南省醴陵市政府     来源截图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从事法律工作已经多年的黄甫林供职于湖南湘泰律师事务所,全会提出来的这项内容让他十分关注。“这有利于我们国家今后形成一种风清气正的局面,有利于个人和组织在办事的时候更加顺利、及时,个人和组织将更加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还可以降低个人和组织到国家机关及其它国有单位办事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黄甫林认为:这彰显了国家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有利于推动在实体和程序等方面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反腐败法律体系。

律师刘江坦言:在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进程中,人民群众是最有利的监督者,应该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年轻律师李立特则认为:法治反腐的落脚点最终还是要体现到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层面上来。在此过程中,立法当然是最佳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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