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城饮用水源地--湘山公园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竖起了一块块美观醒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标示牌"。这是我县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源保护工作而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表明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已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据悉,县环保局和县自来水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下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设置界桩与警示标示牌工作。按技术划分,县城区供水在取水上游设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在106国道江口电站和水口新大桥沿道两端设立进入饮水区、驶离饮水区夜视发光告知牌。这批标示牌正反两面都有彩色图案和醒目文字,标明了保护区的范围和警示内容,公布了设立单位和监督管理电话。这些标示牌安装到位后,将发挥告知、宣传和警示的作用,对于提高人们保护自然环境、爱护珍惜水资源的环保意识将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编: 彭新平 监审、签发:冯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