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十八岁女孩终于有了户口

时间:2014-04-11 16:20: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编者按:在全县上下轰轰烈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县公安局上至局长,下至普通公安干警,为民之所急,为民之所需,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为18岁的宋丹(化名)解决了户口问题。这是我县公安干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生动写照。 

    4月9日,对18岁的宋丹(化名)来说,是个不平凡的日子。这一天,她在炎陵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办好了属于自己的户口本。拿到户口本时,她一边说着谢谢,一边不停地抹着脸上流着的幸福眼泪。

  宋丹,1996年出生后,被炎陵县十都镇一农户收养。出于各种顾虑,养父母隐瞒了她的身世,也一直没有为她办理收养、入户手续。直到2013年职校毕业前,她去县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时才知道自己没有户口。她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但由于按照现行户籍政策,没有民政部门收养证明,无法在法律上确认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于是,她找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也因为缺乏政策依据,无法证明其收养关系。就这样,"黑户"18年的她仍然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身份证明。没有居民身份证,宋丹去打工工厂不要,坐火车买不了车票,生活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寸步难行。

  万般无奈之下,宋丹又找到了炎陵县公安局。情况反映到局领导那里,引起了高度重视。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蒋芷境,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要求有关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与神农谷派出所民警主动上门调查走访,采集相应的调查笔录和相关证据,在核实清楚宋丹身份的基础上,决定采用宋丹以个人名义请求申报补录户口的方式,单独立户在十都镇居委会,户口性质为集体户口,同时采集了宋丹DNA样本备查,这样既确保了宋丹身份得到确认,又不违背户籍政策。之后,炎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队又与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相关部门多次联系沟通,宋丹补录户口的请求得以审批通过。于是,就出现了4月9日那一幕。

[责编: 彭新平 监审、签发:冯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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