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04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株天发改基[2013]25号
关于三门镇松柏村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门镇松柏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三门镇松柏村委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区政府《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株天办[2012]22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2013年全区新建和改建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情况说明》,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门镇松柏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建项目立项,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为三门镇松柏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址为三门镇松柏村松柏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村部建设,将原村部改建为一栋2层楼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9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30万元,业主自筹60万元。
五、本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需事先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