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镇燕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时间:2013-11-04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株天发改基[2013]26号

关于三门镇燕子村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门镇燕子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三门镇燕子村委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区政府《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株天办[2012]22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2013年全区新建和改建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情况说明》,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门镇燕子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建项目立项,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为三门镇燕子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址为三门镇燕子村立公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村部建设,将原燕子小学改建为一栋3层楼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30万元,业主自筹50万元。

五、本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需事先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我局株天发改基[2012]23号文件同时废止。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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