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试行)

时间:2013-09-17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法规、政策

   1、《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2013]2号);

   2、《 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3]7号);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报》的通知(湘建办函[2013]29号)。

二、申请、审批阶段

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自主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实行村、镇、区三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程序一:

村民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需提交材料:1、《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要求村民小组、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盖公章;2、申请人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申请人家庭类型证明材料,属五保户、低保户及残疾户的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并盖镇民政部门公章证明,属其它贫困户的需出具村委会、镇民政部门意见并盖章。

程序二:

村委会接到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将通过村民民主评议的危改名单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张榜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危改户户主姓名、家庭类型、人口数、住房现状等),并采集公示照片。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收集拟定危改户相关材料上报镇政府审核。

需提交材料:1、程序一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2、危改名单公示在各村村务公开栏的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照片能清晰辨认,不能模糊。

程序三:

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安排专人对危改户档案材料进行入户严格审核,同时对该危改户房屋进行危房等级评定、采集危房照片。镇政府按区危改办下达的镇危房改造任务指标,初步确定危改户,在镇公务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后,如实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花名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和《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签署意见上报区建设局(区危改办)。

需提交材料:1、程序二提交的所有材料;2、《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要求经办负责人、分管副镇长签字,镇政府盖公章;3、危房评定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能够反映危房特征点的照片两张以上,危房全景照片一张以上,同时全景照片必须有户主、评定人员正面肖像;4、分管副镇长、镇长签字盖公章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花名册。

程序四:

区建设局接到镇政府报送的材料后,对申请人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花名册20%比例入户抽查核实危改户申报资格及其危房等级,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区建设局将核定后的危改户名册在天元区人民政府公务网或株洲新区报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危改户申请表、危房鉴定表等档案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镇政府,同时区政府与镇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状》。对于审批通过的危改户,区建设局对其资料编制目录按一户一档归档整理。

程序五:

镇政府接到反馈的审批结果后,确定专人将档案资料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同时告知相关危改户,与其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协议书》,并在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进行审批结果张榜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危改户户主姓名、家庭类型、人口数、危房评定等级等)。

需提交材料:1、审批结果公示在各村村务公开栏的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照片能清晰辨认,不能模糊;2、镇政府、危改户双方签订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协议书》;区政府与镇政府双方签订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状》。

三、建设、竣工验收阶段

程序六:

危改户办理相关建房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镇政府按要求掌握危房改造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做好危房改造宣传,每月在23日前向区建设局报一次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根据危改建房进度采集施工过程照片。

需提交材料:危改房屋施工过程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是全景照片,有户主正面肖像。

程序七:

危改建房竣工后,危改户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接到申请后,组织镇、村人员进行初步竣工验收,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采集竣工照片,并如实填写《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后上报区建设局。

需提交材料:1、危改竣工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是全景照片,有户主正面肖像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2、经村委会主任、分管副镇长签字盖公章的《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程序八:

区建设局接到镇人民政府提交的验收材料及申请报告后,按花名册20%入户抽查核实危改房竣工验收,进行竣工验收审批,填写《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汇总表》,并将竣工验收审批结果反馈给镇政府。

需提交材料: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2、《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汇总表》。

四、资金审批、拨付阶段

程序九:

镇政府接到反馈的竣工验收审批结果后,根据危改户贫困类型、危房等级、竣工验收情况等资料,初步拟定危改户补助金额明细表报区建设局进行审批。区建设局根据危改户资料、改造方式、建筑面积及竣工验收等情况,对危改户补助金额表核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镇。镇政府在村、镇公务栏进行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镇政府向区建设局申请补助资金拨付。

需提交材料:1、危改户资金补助表;2、《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报告》及补助明细表。

程序十:

区建设局按各镇危改指标数拨付危改补助资金至镇政府,由镇政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拨付给危改户。

需提交材料:1、资金拨付中银行转账的《代收代付业务明细清单》2、危改户补助资金银行存折复印件。

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和151427113@qq.com(区建设局住建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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