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被评为2012届湖南省文明城市

时间:2013-04-26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关于表彰2012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了解到,攸县被评为2012届湖南省文明城市,网岭镇被评为2012届湖南省文明村镇,攸县人民检察院,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攸县国家税务局等被评为201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
  从2008年开始,我县全面启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探索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统筹城乡环境同治,同时,通过全方位引领大创建、大教化促进大提升、大投入推动大建管、新思路营造大和谐等形式,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决定》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加快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链接:关于表彰2012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刘亚云
   编:游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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