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确保人民群众食用油消费安全,11月20日,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县工商、食药、质监、粮食、公安等部门对渌口镇的粮油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用油的集中整治,这也标志我县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宣传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加工经营使用无包装无标识散装食用油的通告》(株政告[2012]4号)为重点内容,以散装食用油为重点品种,以粮油批发店、集贸市场、食品商场、超市、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全面检查食用油经营者进货查验、检验证明、索证索票以及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等制度落实情况。在开展集中整治前,我办召集各职能部门开会进行了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先期将《通告》下发至监管对象,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布;同时要求各监管部门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合法证照及合格证的食用油进行重点调查,一查到底,对违法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企业抽样检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食用油,一律追踪溯源,依法查处。
此次集中整治共检查食用油经营户25家,餐饮店45家。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的经营户都已知晓《通告》内容,且对经营的散装食用油进行了清理,只有某粮油经营者还库存有少量散装食用油,执法人员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通告》精神,立即停止经营散装食用油。绝大部分餐饮店都未发现有使用散装食用油的情况,但未能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此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精神,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在某乡镇学校食堂发现有使用无品名、无标签标识的散装油,且无法提供合格证明及供货商合法资质的情况进行了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