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局连续八年获此殊荣,也是一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平安攸县、和谐攸县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先进单位奖状
截至10月份,全县共排查民间纠纷2774件,调解2774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2655件,成功率96%;防止民转刑48件,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凶杀1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8起。具体实施了如下举措:
——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基础建设。一是大力规范阵地建设。今年,该局对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大面积的升级改造,并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添置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40余台。截至目前,全县21个乡镇调委会除江桥外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有8个所成为省规范化司法所,黄丰桥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化司法所。二是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例会、请示报告、数据统计、岗位责任、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三调”衔接、责任追究、信息反馈等制度。三是努力开展创建活动。为推动村级人民调委会建设,继“七无一规范”、“五五创建”、“双百创建”后,今年该局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模范化人民调委会和规范化村级人民调委会创建活动,使人民调解组织得到了全新发展。
——不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学习交流。在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巡回“庭调观摩”活动20场,村级调委会成员现场观摩,司法所长互相评议,人民调解能手逐一点评;与浏阳市、天元区、株洲县、宁乡县、衡东县等县市兄弟单位开展了交流互访活动。二是深入调研指导。3月份、9月份,两次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出台了《涉矿矛盾纠纷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撰写《攸县“三调联动”工作调研报告》一篇;多次组织机关业务骨干、司法所长深入各村组、社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现场指导,为200个余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供现场业务指导和内务工作培训,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三是开展评比活动。坚持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四比五评”活动,并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得到极大鼓舞,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一是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定期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二是春节和“两会”期间,对以前积压或久拖未决矛盾纠纷,集中力量进行化解处理,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全县无重大安全隐患。2月份,该局通过集中力量、火速出击,在短短一周内调处了23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为农民工兄弟追回拖欠工资97.2万元。三是开展集中调处。对排查较大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登记,明确具体化解责任人,限期化解,全年共排查出869件,现已化解814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司法局
编:吴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