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1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每月到县邮政储蓄银行兑领养老金,已成为渌口镇王家洲村黑角湾组63岁村民旷昌桂最开心的一件事。作为株洲县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后第一批参保的失地农民,从去年11月起,他每月都能领到538元养老金。
今年1月国家调整后,养老金增加到了688元,他个人缴费21900多元,享受政府补贴32000多元。
为妥善解决6000多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去年10月底,该县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和《历史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以征地公告为基准时间点,以征地时依法享有该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为基本对象,符合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年满16岁的失地农民,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个人缴费8%,政府补贴12%。以2009年1月1日为时间点,区分被征地农民和历史被征地农民,分别享受最长15年和8年的政府补贴缴费。
对无力缴费的年满60周岁的失地农民,该县从去年10月1日起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其中被征地农民为145元,历史被征地农民为100元。截至今年5月,该县已审核登记被征地农民4885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924人,个人缴费2614万元,政府补贴3380万元,领取退休费620人,为440位无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基本生活费46万元。
稿源:株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