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环保局完成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时间:2011-12-2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近日,茶陵县环保局完成了第一批58家企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为规范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促进排污权储备与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排污权合理分配、有序流转,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茶陵县环保局按照《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和市环保局株环办〔2011〕179号文件要求,开展企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对县内的所有排污单位申报的污染因子进行初始排污权指标分配核定。目前,茶陵第一批58家企业就“十二五”时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向市排污权交易所购买了初始排污权,其有偿使用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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