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新农保”动员大会召开后,攸县财政局主动担责,顺势而为,积极为“新农保”工作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根据《攸县特困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方案》,该局制定了缴费困难群体救助实施方案。确定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员。指城乡低保户中的一、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指60周岁以下的伤残军人、复原军人、参战参核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三属”人员;“三无人员”指城镇60周岁以下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对这部分特殊群体,财政给予每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全额补贴,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体老有所养的问题。
——建立健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一是统一票据管理。由财政统一印刷农合缴费票据,对缴费票据的领取、管理、缴销以及资金解缴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统一资金管理。乡镇征缴的农保缴费基金,统一解缴到劳动社保局的收入户中,由收入户直接解缴到财政专户。乡镇凭缴费收据和解款单,与劳动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做到票款同行,从而确保缴费及时解缴,保险手续及时办理;三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新农保”基金按照省里的要求,经办机构开设了农保基金收入户,专门用于解缴乡镇上缴的缴费收入,该账户直接向财政专户解缴,月末不留余额。由经办机构开设支出户,专门用于支付“新农保”待遇支出。财政开设基金专户,用于接受收入解缴和拨付待遇支出;四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新农保”基金的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按日对账;对基金的流入流向实行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制定日常稽核和定期稽核制度,保障“新农保”基金收缴和发放全过程安全可控。
——严格执行省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财政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