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攸县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参与检查的部分人大代表就《食品安全法》进行专题学习辅导。

学习辅导讲座现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华贵对《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背景、十大亮点内容和人们在餐桌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生动而细致的讲解。
据悉,《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去年6月1日起施行,从而替代原来的《食品卫生法》。新《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却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所给予的高度关注。

参加辅导讲座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建斌(左三),副主任黄清秀(右三)、宾玉良(右二)、谭小宁(左二)
新《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纳入调整范围,从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保证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性。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同时,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两个环节的内容。增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强化了责任追究。将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取消了食品免检,食品出厂必须检验。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吸取了“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以及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

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
通过一下午的学习辅导,与会的人大代表们认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重。作为人大代表,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认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为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构筑坚固堡垒。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姚艳祥
编: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