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时间:2009-12-14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局二00九年工作总结及二0一0年工作计划 2009年年我区卫生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重点,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活商贸、兴工业、建新城、重民生、强队伍”的工作思路,服务“四创”,服务社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要求为民办好实事,认真抓好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加强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我区卫生事业继续保持健康、协调、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认真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扎实推进2009年是我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二年,同时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我局把“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作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纵深延伸,住院补偿率达到42%,完成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目标。(一)积极筹措资金,完成筹资任务。截止3月底,全区4个乡(办)19个村1个社区201个组的参合筹资工作全部结束。全区参合农民20603人(含享受民政补助的五保户、低保户共631人),共筹集资金412060元,参合率达86.71%,同比去年增长6.91%,村组覆盖率达100%。圆满完成了省里要求参合率达到80%以上的指标。(二)调整实施办法,不断提高补偿水平。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年度新农合基金总量,并参考周边县市的实施情况,制定了调整方案,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整体上调5%,即:定点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补助比例70%;区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300元,补助比例55%;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600元,补助比例40%;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800元,补助比例35%。(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建设,构筑优质服务平台。一是增加了5家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增加了3家市级定点医疗、2家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加强了新农合兑付窗口建设。增设了5家定点医院实行“即生即补”,将就诊流程图张贴在醒目处,为参合农民开辟就诊绿色通道,确保农民群众就医方便、补助快捷。三是健全了新农合各项制度。制定下发了《芦淞区新农合双向转诊实施方案》、《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等文件,使各项工作既规范有序又透明高效。(四)充分发挥基金效能,努力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一是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截止10月底,统筹基金补助人次2171人,兑付补助金额163.2794万元,占年度基金总额的79.25%。二是转变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观念。新农合制度实施以前,一部分农民因担心住不起院,小病拖、大病扛,不敢住院治疗。现在,农民的保健意识大大增强,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三是方便了农民群众就近医疗,基本上实现了常见病不出乡、一般大病不出区的目标,切实减轻了参合病人的负担。二、认真做好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将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公示,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居民知晓率。通过加强管理、多层次培训和严格考核,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一)实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季度考核。年初,制定并下发《芦淞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芦卫〔2009〕2号)文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业务股、区疾控和区妇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后的成绩及排名以通报的形式发到各个单位,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实行月统计报表制度。(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培训。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由区疾控和区妇幼组织各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共培训8场次,培训人员105人次,并结合季度考核和现场指导,大大促进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效果明显。(三)广泛开展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建立和完善家庭健康档案58030份,包括29463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内的个人健康档案157978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42次,参加人数3955人次,开办专用健康教育宣传栏75块,发放健教处方9953份;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种52050人次;对辖区居民开展艾滋病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提供咨询服务350人次;对辖区内60岁以上且建立了健康档案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免费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专案,按技术规范进行随访8199人次;免费登记辖区内残疾人情况487人,康复训练2460人次,疾病康复治疗7473人次;免费为孕妇建立保健卡1280人,孕产妇孕期免费检查5500人次,孕产妇产后访视1700人次;建立儿童保健手册523人,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进行体格检查13964人次,免费为体弱儿52人建立专案管理;免费为育龄妇女以及有需求者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650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1900人次;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配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100种常用基本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100种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9〕2号)文件要求,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公示,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在各社区开展100种常用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宣传活动,得到广大社区居民的称赞。经统计,4-10月份,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销售零差价药品16万余元。(五)三个国债项目进展顺利。今年,借助中央拉动内需的好政策,由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区社区卫生服中心建设资金500多万元,对公园、建宁和枫溪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提质改造。我局对社三个建设项目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严格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和国债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上符合要求、资金使用上合法规范。三个项目在11月底以前可以完成并投入使用。三、认真抓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疾病预防与控制能力不断加强在着力抓好艾滋病、结核病、鼠疫、人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的防治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重点对甲型H1N1流感进行防控。6月8日,区疾控中心综合楼正式启用,标志着全区疾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区无重大疾病暴发流行。(一)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到位。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全区召开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并下发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诊断小组,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防治专题培训,安排区疾控人员对口联系各办事处(乡)开展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并组织开展了防控应急演练,区疾控中心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在疫情发生时拿得出、顶得上、打得赢。成功对多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开展居家隔离观察,并对其进行及时准确的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区无甲流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甲流疫苗免费接种正在进行中。(二)全面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切实做好我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芦政办发[2009]7号)文件,按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下发了公告、进行入户调查、集中培训和督导检查,3月25日至4月10日,集中对辖区内8个月至14周岁(即1994年4月1日至2008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免费接种,我区共有应接种儿童(含流动人口)50689人,实际接种48408人,接种率为95.5%,达到了上级规定的95%的要求。(三)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全面实施。一是结核病防治工作。利用3.24结核病防治日开展了以“防治结核,人人有责”为主题的结核病防治宣传,组织各种培训41人,上半年本区门诊接诊初诊病人219人,免费摄片127张,免费治疗管理肺结核病人70人,追踪网上报告现住地址肺结核病人174例,追踪率100%。二是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上半年共向宾馆、招待所、KTV等娱乐场所发放艾滋病爱心宣传牌1219个,张贴防艾滋病宣传画56张、发放宣传小册子600份,外展人员共对业主、领班访谈120人次,全区社会营销安全套3.7万只,商业营销安全套10.8万只,共计销售安全套14.5万只,继续实施“两免一关怀”政策,启动针具交换工作。三是血吸虫病防治。对文化园、来园社区居委会开展了春季查螺,查螺面积177.32千平方米,未发现钉螺,灭螺面积51.7千平方米,继续开展血防健康教育“五个一”活动,疫区学校开设了血防健康教育课,设立血防警示牌9块,出宣传栏4期,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其他传染病防治顺利开展。(四)伤害监测及干预工作有新突破。在全省率先成立伤害干预科研小组,3月31日在幸福社区举行以“关爱老人,预防跌倒,共同打造安全社区”为主题的伤害干预项目启E仪式,6月2日,受湖南省疾控中心邀请,在省慢病会议上就伤害干预工作做典型发言,获得省疾控中心领导高度评价。四、认真抓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饮食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一)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50份,卫生监督笔录910份,卫生监督限期整改意见书160份。对天津特色包店、街景奶茶店等门店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进行辖区内从业人员体检,共完成“五小”行业从业人员体检5585人,查出“五病”人员382人,全部予以调离,调离率100%。共累计核换发卫生许可证2224户。全区无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扎实开展创卫工作。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专项监督检查达2157家,出动人员2987余人次,在整改的有近685家。实行卫生监督员和协管员的区域包干制度,并签订了责任状,做到辖区内出现问题责任到人,处罚到人。抽调其他部门人员下到各片区进行卫生督察,对监督员、协管员工作进行考核。“五小行业”创卫于今年8月夺得全市第一,顺利通过国检技术评估。(三)扎实做好“打非”工作。成立餐饮消费环节“打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通过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93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3台次,共检查单位1320家。整治重点区域5个,整治重点单位37家,整治重点食品79种,清理违法食品添加物26种。并对重点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收集、抽检各类食品150余件。全区所辖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行业、肉类加工行业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五、认真落实《母婴保健法》,妇幼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每个行政村都设置了一名妇幼保健专干。免费妇科病普查普治检查率79%。免费婚检率88%。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100%,无高危截留发生。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率51.12%,系统管理率75%,孕产妇死亡0。孕妇增补叶酸为23.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6%。5岁以下儿童死亡15例,死亡率13.38‰(死亡率高的原因分析:一是市儿童福利院在我区庆云办事处,共死亡7例,二是辖区流动人口多,三是辖区内大中型医疗机构多)。婴儿死亡10人,死亡率8.92‰。新生儿死亡5人,死亡率4.46‰。共筛查孕妇2511例。国家级“三网监测”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发放《出生医学证明》2450本,发放率98.73%。分级分类管理托幼机构32所,入园体检915人。教职员工体检112人,患不能从事托幼园所工作传染病2人,发调离通知2份。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六、切实抓好病媒生物防治,爱卫工作扎实有效创卫工作开展以来,我区进一步健全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全区各街道(乡)、社区(村)及辖区单位确定了爱卫专(兼)干。公共区域和五小行业除四害全部纳入市场化运作。四月爱卫月暨春季灭鼠活动中,我区共治理卫生死角280余处,清理陈旧垃圾1200余吨,疏通沟渠和下水道80余处,共850余米,改造下水道36处,800余米,治理积水洼地650余处,整治汽车轮胎废品收购站12家,清除外环境鼠迹2100多个,堵塞鼠洞500多个,全区共投放灭鼠毒饵2.125吨,蟑螂毒饵1400支,灭蝇药物120瓶,折合人民币约3万余元。继续开展创建活动,在五里墩乡和枫溪街道各创建1个市级文明卫生村,五里墩乡罗塘村为今年改水改厕示范村,此项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在4月7日第21个“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中,全区共制作宣传板报45块,更新宣传栏65处、黑板报98块,悬挂宣传标语18条,散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设置咨询点7处,参与咨询市民达3500人次。在今年2月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组织的考核评比中,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七、大力抓好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农村卫生发展平稳为切实抓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年工作,制定了《芦淞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芦淞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考核评方办法》,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确定并实行了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定点帮扶制度和定期督查及汇报制度,制定了“三基三严”培训计划。卫生院组织全院职工召开了动员会,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卫生院职工对管理年活动知晓率达100%。统一制定各项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调整并规范了卫生院的科室布局,对标牌标识进行了统一。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实施,卫生院队伍稳定,业务量明显增加,农村卫生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八、认真抓好新住院大楼建设,中医伤科医院形势喜人中医伤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作为07、08年区重点建设项目,区政府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今年7月份全面完工,8月份投入使用。同时,中医伤科医院通过强化管理,深化内部运营机制改革,开展人性化服务,打造和提升医院品牌,1-10月完成经济总收入3900万元。九、2010年工作计划2010年全区卫生工作,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区“活商贸、兴工业、建新城、重民生、强队伍”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住发展机遇,主要工作任务是:1、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2、以甲型H1N1流感防控为重点,扎实做好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3、以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4、注重内涵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各项职能;继续做好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00种常用药零差价销售,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5、做好新型农村合医疗工作。加强监管,搞好统筹,及时兑付。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局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