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五严”举措规范行政经费支出

时间:2009-09-09 09:40: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茶陵县出台《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管理规定》。采取五项措施,规范行政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厉行节约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公务用车“五定”管理。该县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编、定标、定费用、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五定”管理。由县公车办会同县纪委、县编办严格确定各单位车辆台数和规格。对单位公务用车年度费用实行限额控制。公务车辆必须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维修点维修,并实行定点加油,定点加油站采取招投标办法确定。   严格公务接待定点管理。该县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公务接待定点酒店、宾馆。成立县接待办公室,负责“四大家”的公务接待。上级部门来客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对接待的餐饮、住宿等标准实行分档、限标管理。   严格会务归口审批管理。该县要求,全县性会议必须事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召开;部门性会议必须事先请示分管县领导。所需经费按程序批准后安排,不得突破预算,并由县财政部门派专人会同审核开支。同时,规定县内任何会议禁止发放纪念品、整包烟、误餐费等。   严控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该县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出国(境)考察学习。确需外出考察学习,相关单位必须向县厉行节约领导小组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否则县会计核算中心或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拒绝报销费用。   严查违规开支行为。该县规定,对擅自超标准、超范围、超项目发放津贴、补贴、补助、奖金的,按超发额全额没收上交县财政,并责令单位返回发放到人的钱物。对违反公用经费管理审批程序的开支给予全额没收;对超指标使用公用经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超指标金额处以50%以下罚款。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按实际金额的30%以下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