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茶陵县纪委监察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作风兴县”为切入点,通过调查摸底、效能督查、警示教育、案件查处四项效能监察措施,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大转变和机关工作效能的大提速,呈现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良好局面。
一、调查作风现状,找出问题症结。整顿干部作风首先要明确整顿什么的问题。为了让作风建设不流于形式,让效能监察不落在空处,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干部作风建设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干部作风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开展实地调查。2007年1月份,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组成两个调研组,对全县干部作风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先后深入乡、村、站、所和各机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二是召开座谈会。召开离退休县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局长、乡镇干部和群众座谈会,走访企业老板,查阅相关资料,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收集了各类意见和建议300余条。三是归纳总结。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汇总,找准了全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作风不纯:宗旨观念淡化,进取意识不强,政绩观扭曲;二是工作作风不实:做事漂浮,纪律松驰,办事低效,部门利益至上;三是生活作风不佳:公款消费持续上升,公车管理不严,赌博成风。掌握了这些情况,使强化效能监察、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有的放矢。
二、强化效能督查,严肃工作纪律。开展效能督查,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强有力措施。一是对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督查。2008年3月,针对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上下班不准时,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炒股、聊天、打牌等现象,组织了4个督查组对各单位不定时明察暗访,对查出的典型事例和人员在全县通报批评,先后在县电视台曝光党员干部50余人。二是对以办事时限制度为主的“九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2007年12月份,聘请了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老板为行政效能监督员,对各单位落实“九项制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高陇镇等7个单位制度不健全、贯彻执行差予以了全县通报。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派出20名监督员活动的开展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了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对项目落实情况和县10大重点工程进行跟踪监督。2007年1-10月,开展监督检查105次,召开督办协调会103次,解决问题200余件,提出监察建议21条,挽回经济损失95万元。四是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城乡规划、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出让落实情况等10余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如在清理城区范围内违规购地时,查出63户公职人员违规购地建房,责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按程序予以纠正。五是开展对围绕“三最”促发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2007年以来,全县各级领导共开展“三最”调研活动44次,深入基层22个乡镇,57个村,6个社区,39家厂矿企业,调查走访群众312人次,慰问困难户1500多人,发放慰问金108余万元,捐赠物资折价20余万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3个,调处解决社会矛盾18起,经济纠纷11起,民事纠纷7起。
三、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影响干部转变作风的前提因素。以教育为主导,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事前监督的预见性。采取分批次的方式,先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株洲警示教育基地--茶陵监狱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大轮训,通过观看在押犯人生产、生活现场、警示教育图片和警示教育片,听取在押职务犯罪分子的现身说法,增强广大干部的廉洁从政和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目前,全县已有34个单位18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警示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四、严查典型违纪案件,规范干部行为。对作风整改不实和顶风违纪的,从重从严惩处,达到了以查促纠、以查促改的目的。一是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案件。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不作为、乱作为等是典型的作风问题,2007年,共查处此类案件17起。如2007年5月份,对县农业局下东农场场长谭某等3人漠视群众利益、刁难群众,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政纪立案查处,谭某被给予记过处分。针对尧水乡副乡长向退耕还林户收取换发证费,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进行了党纪立案查处,谭某被给予党纪警告处分。二是严查党员干部赌博案件。2007年以来,共党政纪立案查处14人。督促公安部门出警4次,对县城各大小宾馆、茶馆进行突击检查,查处了参赌党员干部10余人,并相应给予了党纪或政纪立案查办;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一举端掉界首等6个地下“六合彩”组织,其中对2名参赌的村干部给予党纪立案查办。三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如2007年1月份,针对0舫乡河坞村村支书记周某、副书记周某、支部委员谭某、妇女主任周某在山场招标中收受老板贿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村书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副书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支部委员严重警告处分。四是严查失职、渎职案件。2007年以来共查处此类案件2起,政纪立案6人。如在县城东阳大道重点工程建设拆迁过程中,拆迁办陈某等4人对房屋拆除工作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3死4伤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严重失职,4人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