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4-28 08:29: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记者近日从团市委获悉,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 “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今年5月4日,我市将有近80万青年可放假半天。 国务院公布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按照 《办法》的规定, “青年节 (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并未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直到此次对年龄上限作出明确。 《办法》还要求,各用人单位应自觉遵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切实保障青年的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