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推行四项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时间:2008-04-29 08:08: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08年以来,茶陵县坚持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从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构筑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长效机制。
  
  一是推行情况通报制度,保障党员知情权。按照党员对党的事务和决策“先知道、先讨论、先实践”的要求,建立基层党组织定期向本单位党员通报工作的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会和贯彻;党组织重要工作的计划和部署;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干部的任前公示;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的决定等。据统计,1至4月,茶陵县有80多个单位的党组织向党员通报重大事项370余件。
  
  二是推行党员“首议”制度,保障党员参与权。在农村,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建立了由村党组织召集支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方案,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方案,镇乡街道审查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形成决议的一整套民主决策程序,确保重要事项党员先讨论。
  
  三是推行党内表决票决制,保障党员决策权。丰富党内表决方式,在发展党员、讨论和决定党内重大事项过程中,引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采取背靠背的形式,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面对面举手表决中,由于碍于情面,走过场的问题。
  
  四是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公开内容“实打实”,即实事求是地公开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党员党费缴纳、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民主评议情况、党员干部群众满意率考评情况等,表彰先进,触动后进。公开程序“面对面”,即在村党组织初拟公开方案、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公开方案的基础上,支村两委会召开公开说明会,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就公开面对面进行提问、质询,村干部、监督小组当场予以解答。公开时效“无时差”,即在坚持一年两次的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外,推行了群众点题公开制度。对有一定数量的党员要求公开的内容,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村党支部做到按规定程序在十日内公开。同时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化,在以公开栏为主的基础上辅以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明白纸、通告等形式予以公开。今年来,有110多个单位和300余个村组织公开党务178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