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是小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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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达小学34班 佘锦曦

    证号:21011004593指导老师:刘静

    今天下午,刘老师走进教室对班上的校园记者们说:“下午株洲日报社将组织校园记者们去荷塘区人民法院参观学习,请所有的校园记者们准备好物品,准备出发。”

    一路上,我充满了好奇:“法院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那里是怎么判案的呢?”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不知不觉中就到了。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幢灰色的大楼,四角都很方正,大楼中间挂着一个法徽,给人的感觉很庄严肃静。

    随后,法院的叔叔阿姨们就出来接我们了,他们领着我们一边走一边参观,给我们讲解了一些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初步认识了法袍、法徽以及法槌,我听得很认真,时不时拿出采访本记录下来。

    接着,法院的工作人员带我们观看了一次正式的法庭审判。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个阿姨因为一些小事与别人发生了分歧,由于阿姨脾气暴躁,动手打伤了对方。现在法院判定,阿姨需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这虽然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解决呢!最后这个阿姨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我们来到了法庭,“谁想来体验当法官啊?”法院的工作人员问道,我迫不及待地将手举得高高的。“好吧,就你了!”我当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大步跨上审判台。工作人员给我换上了黑色的法袍,我发现法袍的袖口两侧绣着两个天平,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天平象征着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坐在法官的审判台上,一下子感觉自己变得更加庄严了,好像我真成了一名小小“法官”。

    坐在我旁边的校园记者,拿起法槌重重地敲了一下。顿时,现场安静了。原来这就是“一锤定音”啊!

    这次参观很有意义,我们不仅了解了法院工作的基本情况,也知道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们都应该遵纪守法,从小开始做一个合格的中国公民。只有我们都知法、懂法,我们的国家才能有更稳定的发展,我们的祖国才能更加强大。

    桂花

    炎陵县城南小学1709班 曾钰婷

    证号201101872040 指导老师:张智平

    远远闻到一股清香

    妙不可言

    近看,才发现是一簇簇月桂

    远看,一团碧绿中点缀着点点黄花

    犹如夜空中闪烁的星星

    若是摘下

    就没有了生机

    就没有了清香

    只有在树上

    才会显得生机勃勃

    才会有清香

    让人如痴如醉

    仿佛进入了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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