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小学34班 佘锦曦
证号:21011004593指导老师:刘静
今天下午,刘老师走进教室对班上的校园记者们说:“下午株洲日报社将组织校园记者们去荷塘区人民法院参观学习,请所有的校园记者们准备好物品,准备出发。”
一路上,我充满了好奇:“法院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那里是怎么判案的呢?”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不知不觉中就到了。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幢灰色的大楼,四角都很方正,大楼中间挂着一个法徽,给人的感觉很庄严肃静。
随后,法院的叔叔阿姨们就出来接我们了,他们领着我们一边走一边参观,给我们讲解了一些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初步认识了法袍、法徽以及法槌,我听得很认真,时不时拿出采访本记录下来。
接着,法院的工作人员带我们观看了一次正式的法庭审判。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个阿姨因为一些小事与别人发生了分歧,由于阿姨脾气暴躁,动手打伤了对方。现在法院判定,阿姨需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这虽然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解决呢!最后这个阿姨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我们来到了法庭,“谁想来体验当法官啊?”法院的工作人员问道,我迫不及待地将手举得高高的。“好吧,就你了!”我当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大步跨上审判台。工作人员给我换上了黑色的法袍,我发现法袍的袖口两侧绣着两个天平,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天平象征着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坐在法官的审判台上,一下子感觉自己变得更加庄严了,好像我真成了一名小小“法官”。
坐在我旁边的校园记者,拿起法槌重重地敲了一下。顿时,现场安静了。原来这就是“一锤定音”啊!
这次参观很有意义,我们不仅了解了法院工作的基本情况,也知道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们都应该遵纪守法,从小开始做一个合格的中国公民。只有我们都知法、懂法,我们的国家才能有更稳定的发展,我们的祖国才能更加强大。
桂花
炎陵县城南小学1709班 曾钰婷
证号201101872040 指导老师:张智平
远远闻到一股清香
妙
妙不可言
近看,才发现是一簇簇月桂
远看,一团碧绿中点缀着点点黄花
犹如夜空中闪烁的星星
若是摘下
就没有了生机
就没有了清香
只有在树上
才会显得生机勃勃
才会有清香
让人如痴如醉
仿佛进入了仙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