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求助,表示自己遭到了株洲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境)的欠薪,而且她还有不少同事也有同样的遭遇,希望记者能够帮助维权。
投诉
多位员工离职后,公司拖欠费用、工资
昨日,记者见到了李女士与其同事一行4人,4人均被不同程度拖欠了费用、工资。据李女士介绍,她于2017年入职新环境,在天元区从事房屋中介工作,一直工作到2019年才离职。期间,她遇到了一次晋升的机会。当时,公司要求她参与其所属门店的“合作经营”并支付8000元,才可以完成晋升。于是,她按照公司的要求缴纳了8000元。
“但这笔钱究竟是什么性质,我也不太清楚。当时这笔钱并不是打入公司的对公账户,而是汇入了私人账户。而且这笔钱也并不能兑换门店的股份,仅仅只在业务提成上有所提升。后来我离职了,公司只退还了一半,另一半公司一直以某开发商拖欠佣金为由没有给我,而这已经过去2年了。”李女士说。
“我不但被拖欠了那4000元,而且还有2万多的佣金没有结清。”李女士的同事小王告诉记者,李女士离职后,他便接替了李女士的职位,为此他同样也缴纳了8000元。而且,后续他离职时,不但遇到了与李女士同样的遭遇,而且连自己应得的佣金也一同被拖欠了。
回应
“公司没有能力支付李女士等人的佣金”
随后,记者与李女士一行人前往了新环境。据新环境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介绍,新环境下属的都是加盟店,并非直营店,所以李女士等人参与“合作经营门店”的费用,其实是汇到了门店老板的手中。
“目前,因为与新环境合作的某开发商拖欠了700余万元佣金,近期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关债权申报工作,可当下公司实在没有能力支付李女士等人的佣金。而且由于上述款项被拖欠,使得很多与之相关的门店也资金紧张,为了确保门店的资金能够正常经营,所以暂时也无法全部退还李女士等人缴纳的费用。”张先生说。
协商
李女士一方主动作出让步,但仍然遭到了拒绝
现场,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空白的“合作经营门店协议”,记者注意到其中有明确约定,缴纳的合作经营费用,需要等到门店所有的相关业务都完结之后,才能够退还。但李女士等人对于这份协议并不认可,李女士称此协议并非之前的版本,其中关于退费的条款是后加入的。李女士等人要求新环境出示自己签署过的协议原件,但遭到了拒绝。
李女士等人认为,自己只与新环境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新环境不能因为其他债务纠纷,而拖欠自己的费用以及工资。对此,张先生表示无法反驳。
最终,李女士等人主动作出让步,愿意体谅新环境遭遇到的困境,暂时只要求新环境退还每人4000元的合作经营费用,拖欠的佣金可以以后再说。但依旧遭到了新环境的拒绝。至此,双方的协商无法再进行下去。
“没事的时候就是直营店,有事的时候就变加盟店了。”小王在离开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作经营费用的支付凭据。记者注意到,这份凭据的收款人姓名,与新环境公司内优秀员工展示中的一人一致。
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的理由不成立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如果李女士等人的佣金,明确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那么应该视为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报酬的,所以新环境提出的与其他开发商之间存在债务的理由并不成立。
聂炜建议,李女士等人应尽快前往劳动部门举报。如果劳动部门介入未果,则需要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依旧没能解决问题,则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同时,由于拖欠的时间比较长了,如果超出诉讼时效,李女士等人还需要收集自己索要劳动报酬的证据,以便重置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