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乱象,亟需整治

  • 上一篇
  • 下一篇
  • ▲花园二村小区,电动车正在“飞线充电” 全媒体记者 马文章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马文章 实习生 唐逸峰)3月1日生效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然而,3月2日上午,记者在天元区嵩山路街道花园二村小区,看到楼下停放着电动自行车,有居民从高处“飞线充电”,有的接线板上,插头都裸露在外。

    对于“飞线充电”,有的居民道出心中无奈:“我们住的楼层较高,总不能每天把电动车搬到家里去充吧。就算电池可以拆下来,但也相当重,每天搬上搬下不现实。”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燃烧迅速、热值高,无序停放和违规充电极易引发火灾,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下阶段,全市各消防部门将联合街道社区,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充电行动进行监管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