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车辆被烧毁 债主债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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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先生因做生意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要支付一笔违约金,征信情况不佳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于是,王先生找到同学刘先生借款,并以名下的汽车作为抵押物。车辆的价值虽不足额,刘先生出于帮忙的想法还是同意了王先生的请求。两人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刘先生将钱转至王先生指定的账户。不久后,王先生的车辆因为他人的原因被烧毁,取得了该车辆价值相当的赔偿款。刘先生在事后发现了该次事故和赔偿的事情,想知道车子没了,自己的钱怎么办?

    聂律师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因车子已经毁损,所以刘先生可以对王先生获得的赔偿款主张优先受偿或者是要求提存,以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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