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 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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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崔林)昨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0年12月和1至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我市去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国第十、全省第一。

    2020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17天,优良率为86.6%,分别较上年增加了37天,上升了9.9个百分点。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3.81(数值越小,空气质量越好),下降了17.5%。主要污染物PM2.5、PM10平均浓度为38、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分别下降19.1个和22.7个百分点。

    据悉,我市组织制定了《株洲市2020年“蓝天保卫战”考评办法》,实行每月调度督办、每月考核扣分、每月通报约谈。大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84个,狠抓机动车尾气管控,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八个100%”。累计取缔随意焚烧秸秆、生活垃圾等行为800余次,切实形成了“市级督查、县市区检查、乡镇监管、村居落实”的四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535家,完成2万余户老旧居民区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整治违规使用散煤行为23起。

    大力实施“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开展相邻城市互动协防,多次组织开展“长株潭蓝天利剑”交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空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成大气环境组分站、国家级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各一个,空气质量小微站100个,并采用先进空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车等监测技术开展污染物排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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