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不依不饶报复邻居 结果害的却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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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邻里之间关系水火不容,多年来一直摩擦不断,最终不依不饶的一方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近日,市中院判决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醴陵男子田某因自家房屋受损,向法院诉请判决邻居殷某赔偿,遭到了法院驳回。

    起因

    因为排水问题

    田某多次到殷某家暴力打砸

    据了解,2016年,殷某的儿子在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且到会人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与同村村民签订《土地(荒山)转让协议》后,在村里新建了一栋房屋。对此,附近的邻居田某认为,殷某儿子的房屋侵占了自己的土地,而且其排水问题会对自己造成影响。之后,双方多次为此发生矛盾,田某多次到殷某家暴力打砸。

    进展

    双方达成多份调解协议

    不可再为此事发生争端

    2017年,田某因故意损毁殷某家财物一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金1千元。同年,田某被殷某起诉到了法院。经法院、公安机关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多份调解协议。上述协议中双方约定,田某赔偿殷某损失,殷某不再追究田某的侵权责任,殷某自行处理好家里的排水问题,殷某就土地纠纷作出补偿,且双方不可再为此事发生争端等事宜。事后,殷某如约解决了排水问题,且支付了补偿。

    转折

    田某依旧不依不饶

    再次前往殷某家打砸

    可田某并未就此作罢,去年7月再次前往殷某家打砸。这次田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刑满释放后,田某依旧不依不饶,再次前往殷某家打砸,将殷某家的排水管毁坏,导致殷某家的水流向了自己家。

    结果没过多久,田某家因雨水无法及时排出,部分基础承载能力有所减弱,导致局部出现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承重墙体开裂。

    判决

    田某毁坏殷某家的排水管

    自身有过错

    为此,田某将殷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殷某赔偿损失,但遭到了一审法院驳回。之后,田某又上诉至市中院。

    市中院二审认为,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此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对相邻关系中的排水等问题做出了安排,殷某依照约定履行了协议,田某再次要求赔偿不符合事实和法律。并且,田某毁坏殷某家的排水管接口后,导致水再次向其房屋排放,自身有过错。遂依法驳回了田某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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