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王蔡遒)12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某公司电子烟产品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湖南省首例针对涉及电子烟产品的罚单。
今年7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组发现,深圳某公司发放的电子烟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后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该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属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近年来,电子烟逐渐流行,不少电子烟的广告用语打法律的“擦边球”,导致吸烟群体和青少年对此产生误解。为此,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该通告通过互联网宣传、推广后,售卖电子烟问题有所好转。但少数不良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变相销售等手段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为此,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烟草专卖部门联合开展“春雷10号”“电子烟监管”“许可证集中清理”等专项行动4次,截至12月,共检查烟草经营户27202户,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27户,查处涉烟违法案件(含市场监管部门、烟草部门)106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