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下“彩蛋”“金元宝” 他们骗老人去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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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攸县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男子刘某、吴某因诈骗罪,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据了解,刘、吴二人都是江西人,7月5日商量好一起去攸县以“挖宝藏”为由头实施诈骗。出发前,两人在当地市场以1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个“彩蛋”和一个“金元宝”作为行骗的道具。

    7月6日上午8时许,刘、吴二人骑摩托车到达攸县酒埠江镇某村,偶遇在路边干活的老人李某。刘、吴二人通过编故事让李某相信附近有“宝藏”存在,将事先准备好的“彩蛋”和“金元宝”利用障眼法埋在土里,并引导李某挖到“宝藏”。最后,刘、吴二人以没有钱赎回“宝藏”和没有路费为由,骗取了李某1.2万元。

    7月14日,刘、吴二人再次来到攸县某村,使用上述手段对路边的老人王某行骗。但王某一直心存疑惑,并没有给钱。

    7月17日,刘、吴二人在攸县被民警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刘、吴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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