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峰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8名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其中,刘某身为房东,却见钱眼开,对房客的违法行为置若罔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奇怪
房子里经常飘出刺鼻气味
租客对房东的要求一概应允
刘某在石峰区有一处面积很大的私房。去年,刘某想将上述私房对外出租,但这处私房位置十分偏僻,导致招租比较困难,于是刘某便将房子的相关信息上传到了网上。
没过多久,谢某、王某甲找到了刘某,表示希望租下刘某的私房从事中药材加工。两人简单看房后,对于每年4.8万元的租金也没有提出异议,非常爽快地支付了半年的租金。
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刘某发现房子里经常飘出十分刺鼻的气味,闻起来并不像中药。并且,刘某的私房附近原本还有一些自己的菜地,可这些菜地的菜都陆续莫名死亡了,土地看上去遭到了污染。
虽然刘某心存疑惑,但他并没有将这些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而是以菜地受污染为由向租客索赔。更奇怪的是,刘某狮子大开口先后向租客3次索赔,每次索赔高达1万元,租客竟毫不犹豫地付了钱。
后来,租客以处理中药材人手不足为由,向刘某求助。拿到赔偿的刘某,欣然帮助租客引荐了数名周边的村民前来务工。
真相
购买原料、设备、化学配剂
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
谢某、王某甲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其实,两人分别姓王、兰,之所以要用假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不法行径。
据了解,王、兰二人都是福建省长汀县人,当地曾经有相当规模的非法生产麻黄碱产业链。王某曾在云南省非法偷越国境,他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掌握了完整的麻黄草加工处理技术。
去年,王某、兰某、王某乙三人共同出资,加工麻黄草非法生产麻黄碱。平时,王某、兰某负责组织生产,王某乙只在幕后操控。由于刘某家地处偏僻且水电便利,三人于是决定租下刘某家作为生产工厂。
去年9月,王、兰二人找到安徽省的燕某、蒋某等人(均另案处理)购买了麻黄草原料,之后又在郴州及我市购买了相关设备和化学配剂等,并且从贵州聘请了多人充当技术骨干。去年11月,这家非法工厂正式投产,生产了大量麻黄碱。
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举一动早已在警方的监控之下。今年4月7日凌晨,新一批的麻黄碱只差最后一道工序就可以完工,警方对这个非法团伙进行了收网,当场扣押袋装麻黄草粉末1580.1公斤、桶装麻黄草粉末329.6公斤、桶装浸泡麻黄草液体3223.5公斤、水塔内麻黄草浸泡液2248.2公斤。同时,该团伙成员也相继在多地被抓获。
判决
8名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房东未及时反映情况应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兰某、王某乙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其他被告人非法生产、买卖麻黄草、麻黄碱等制毒物品;刘某明知租客从事非法生产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和帮助,上述人员均构成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兰某、王某乙、刘某等8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5千元至10万元不等。
“刘某的私房里明显存在极大的异样,刘某作为房东理应知情。”本案承办人告诉记者,法律意义上的“知道”,除了正常理解的“知道”之外,还有情理范围之内的理应“知道”。经刘某介绍前来务工的村民们只负责切割麻黄草,他们既不认识麻黄草,也没有参与更进一步的生产、加工,所以没有被追究相关责任。但是,刘某就算真的不认识麻黄草,他也应该将房屋里的异样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所以刘某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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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黄草,也叫草麻黄、麻黄,多年生草本植物,是麻黄科麻黄属植物草麻黄、中麻黄或木贼麻黄的干燥草质茎。麻黄草有广泛的中药用途,但也是制造冰毒的原料,原产新疆、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地。我国对麻黄草实行严格控制,禁止自由买卖。
(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陈善文 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