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变“定金”购房者想退款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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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介入协调,开发商同意退款

    前几天,汪女士向市长热线反映:我在天元区金科集美雅郡购房时,被销售顾问给“套路”了,希望督办员能前来协调。

    记者 陈驰 核实

    11月26日,记者跟随市长热线督办员见到了汪女士,汪女士说,她准备在金科集美雅郡购房。11月18日,双方决定签署认购协议,需要交20000元认购。

    汪女士担心自己经验不足,在购房过程中会出现纰漏,特意留了一手。为保留证据,汪女士拒绝刷卡,而是通过微信转账给销售顾问,并注明是“订金”。

    随后,双方签订了认购书。然而汪女士签完回家后,拿出认购书,上面的“订金”却变成了“定金”。

    这种情况,汪女士感觉被“套路”了。第二天她找到了金科集美雅郡的售楼部工作人员,要求退款,却遭到了拒绝。

    对此,金科集美雅郡的售楼部负责人表示,他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无需退款。但他们出示证据时,汪女士需要回避,遭到了汪女士的拒绝。

    通过督办员联系,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她表示,他们负责人愿意单独接待汪女士,解决汪女士的问题,不过,他们都无权接受记者的采访。

    经过沟通,汪女士单独和开发商负责人进行协商。最终,开发商同意,走流程将20000元退还给汪女士,汪女士也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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