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铺的火烧板,就是罗先生带着班组的农民工做完的 记者 姚时美 摄
近日,罗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求助:我们是清水塘城市公园项目的农民工,负责火烧板铺装,从10月份进场到现在,一分钱工资都没有发给我们,只发了一点生活费,我们多次找包工头、承包单位,都说“下周给”,已经拖了很久了。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前日,记者来到该项目工地现场,见到了罗先生,据他提供的合同显示,他和一名姓齐的包工头约定,承包了该项目火烧板的铺装,每月按照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款,做完结清,如果年底没有完工,也要结清年前完成的工程量。
“从进场到现在两个多月了,我们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拿到。”罗先生说,他带领班组的工人在这里干活,只包工不包料,大家挣的纯粹是血汗钱。
“我们找包工头齐总,他说承包公司没有给他钱,我们去找承包公司,承包公司说他们的上家没给钱,要我们等,每次都说下个星期给。”罗先生说,如此拖延已经多次,让大家很是气愤。
随后记者联系上包工头齐先生,他称,自己承包了城市公园的工程,因他的上家没有按进度及时付款,已经垫付了很多资金,实在拿不出钱支付工资。
最后记者又找到齐先生的上家丹阳市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朱先生称,公司是从该项目的建设方中交三航局承包的工程,他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付款进度和该公司与齐先生之间约定的付款进度,以及齐先生和罗先生约定的付款进度均不一致,导致工程款没有及时拨下来,罗先生等农民工的工资没有及时发放。
朱先生当场表态,在元旦节前将罗先生等人已经做完的工程,结清工程款,并且直接打到农民工的银行账户上,但是昨日罗先生向记者反馈:“只拿到了5万元,核算共有23万元,剩下的又说到元月5号给,我们又只能等。”
相关规定
今年5月1日起,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拨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不按月发放的,将被罚款5到10万元。
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说,条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