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做工月余却无人证明他们三人的工资还要得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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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栏语

    又是一年岁末时,在外辛苦打拼了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都期盼着能结算工资回家过年,然而对部分务工人员来说,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辛苦挣下的血汗钱难以及时落袋,怎么办?

    晚报自2002年起推出了“年底,为进城务工人员追讨‘血汗钱’”系列报道,已有18个年头。今年,晚报继续开办此栏目,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帮务工人员维权,将“讨薪”进行到底。如果你遭遇欠薪,请拨打本报讨薪热线28829110。

    近日,在田心某建筑工地务工的杨先生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投诉:今年5月份,我和几个工友在田心一个建筑工地上做了一个多月的事,到目前为止老板也没有给我们结账,我们找到劳动监察部门,结果被告知,暂时没有办法帮我们要回被欠薪水。

    记者 廖智勇 核实

    5月来株洲务工,工资至今无着落

    22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杨先生,他说,他和另外两位工友都是怀化人,今年5月份,经一个姓张的老板介绍,他们3人来到株洲田心某建筑工地上从事幕墙安装的工作。3人在工地上工作了一个多月。

    由于当时的太阳很毒辣,幕墙上反射的阳光将杨先生和几个工友的手和脸不同程度地灼伤,因此他们决定辞工。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张老板的合伙人卢某告诉杨先生等工友,由于劳务款还没有跟项目方完成结算,等劳务款到账后,张老板会将工人们的薪酬发放到位。

    “这个姓张的老板也是怀化人,所以我相信他,就跟工友们回家乡了。”杨先生说。

    一个月过后,杨先生发现他们的工资依然没有到账,于是和张老板联系,前后打过不下10个电话。谈及工资的事,张老板总是一拖再拖,今年7月份,连电话也不接了。

    担心张老板可能有赖账嫌疑,杨先生和工友重返株洲,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杨先生说,他前后4次去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证明他们曾在工地上做事,劳动监察部门很难对用工单位采取强制措施。

    22日上午,记者陪同杨先生再次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情况。负责接待杨先生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杨先生等三人没有与张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在工地做事的时候,也没有被用工单位纳入实名制管理,无法通过查看考勤来证明他们在工地工作的事实。

    而杨先生提供的薪酬结算单是一份自拟的结算单,既没有用工单位签字,也没有用工单位的印章。劳动监察部门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可能仅凭杨先生等人的口述,就对用工单位采取强制措施。

    该工作人员表示,劳动监察部门已经根据杨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当事人张某取得了联系,但对方不愿意配合调查,也不愿意到现场证明杨先生等人务工的事实。

    “张老板”不愿露面

    根据杨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张老板取得了联系。

    张老板向记者解释,杨先生等人的工资应该由“长沙望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放,他当时挂靠在这家公司,该公司收取了他5%的挂靠费,既然收取了挂靠费,就理应对杨先生等工人一视同仁。

    张老板还表示,工人们做事做得一塌糊涂,被甲方要求返工,他与合伙人卢某已经垫资11万元,如今没能要回来。

    根据杨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又联系了长沙望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侯姓负责人表示,张老板确实挂靠在公司名下,但是杨先生等三位工人一天350元的工资,张老板不承认,不肯在结算单上签字。公司因此没有办法越过张老板直接给几位工人发放工资。

    侯先生还表示,他愿意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杨先生等工人的欠薪问题,只要张老板愿意出面提供必要的证明,他可以当场给工人们结算工资。

    然而记者几次劝说,张老板依然表示不愿出面协商。

    杨先生表示,如果最终协商不成,他考虑通过司法手段要回自己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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