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1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许爱民、吴增明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经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向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被告人许爱民、吴增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3年起,在株洲市环洲服饰城等地,以开办的公司为依托,有意网罗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或者退伍军人、武校毕业人员进入组织,形成了以许爱民、吴增明为组织、领导者,邹飞马、冯志勇、贺志宏为骨干成员,戴磊、唐寒望等15人为积极参加者,欧阳莎等4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该犯罪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聚众斗殴、非法侵入住宅、行贿、妨害公务、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或寻求非法保护,称霸一方、在环洲城等区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社会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