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的美丽株洲 记者 戴凛 摄
本报讯(记者 戴凛)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株洲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功实现“三连冠”。
据悉,往届地级全国文明城市中,有64个城市经中央文明委严格复查并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其中我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以及韶山市顺利过关。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全国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2015年,株洲首度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实现了“两年达标,三年夺牌”的总目标。2017年,株洲顺利通过复查验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殊荣。全市上下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特别是近年来,株洲市围绕加快建设新时代全域化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目标,全力推进“十大文明行动”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抓落实、出亮点、解难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持续提升,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市民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今,文明的种子已在建宁大地长成参天大树,镌刻在株洲城市精神的最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