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助力扫黑除恶“行业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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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罗兰 宋晓龙)“建议提升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11月10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斌等人寻衅滋事案后,向醴陵市船湾镇政府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聚焦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共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64件,为整治行业领域乱象、推进行业清源贡献了检察力量。

    以案促治,检察建议覆盖广

    我市检察机关把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黑恶势力易滋生蔓延的7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逐案剖析研判相关黑恶案件52件,梳理查找出案件中反映出的90个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提出110项121条整改建议。

    醴陵市检察院在办理刘赞等15人涉黑案件时,特别注重排查是否存在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隐患漏洞。办案组在审查案卷材料的过程中,发现刘赞经营的某物业公司多次与业主发生纠纷,甚至对业主采取威胁、恐吓、强迫交易等手段,引起业主恐慌。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相关部门对小区物业公司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醴陵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黄卫国说,因此,该院通过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从加强行业整顿、开展统一排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等方面加以规范,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得到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随后,该局专门就这份检察建议的办理情况,向醴陵市检察院进行了回复。

    聚焦问题,检察建议指向准

    行业清源工作不仅关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的实现,更关系株洲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株洲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对于一个黑恶案件反映出的多个部门、行业、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作检察建议内容,多角度进行综合整治。

    芦淞区检察院在办理文争强等人涉黑案件时,发现文争强不仅通过贿选、干预村民投票等方式把持基层政权,更以敲诈手段侵吞驻地企业,向过往挖沙船收取高额“保护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芦淞区检察院在全面了解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调查核实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工作流程后,分别向渌口区2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及时监督和帮助。”在送达检察建议回复函时,渌口区治砂办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针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整改,并健全完善相关的六项制度。

    重在落实,检察建议实效强

    为提高检察建议的实效和刚性,株洲市检察机关主动与被建议单位联系沟通,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力求问题指向精准、释法说理透彻、对策建议可行。

    石峰区检察院在办理孙锐等涉黑人员“套路贷”案件时,为切实有效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该院提出建立非法金融活动与刑事司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检察建议,受到市政府金融办的高度重视。该部门表示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出台非法违规金融活动预警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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